
“愛情是超然的至情的,婚姻是現實的。”這種說法是故意對立了兩種存在,它們都是生活的形式,屬于生活本身。愛情和婚姻其實是統一并彼此互補的。婚姻應該具有三個基本功能,一是互利,二是分享,三是并存。對愛情的選擇也是對生活的選擇,你選擇一個人也就選擇了一種生活。BY李子勛
所謂愛情,其實就是一場大病——莫言
愛情其實就是引爆了全部內在情結與幻想,遇到好的伴侶也是恢復正常的機遇——楊鳳池
下面有些話是我們這行的李子勛老師一些文章里的,從心理視覺的角度,而不是站在道德的高度。僅作參考:人們喜歡說愛是超然的至情的,生活與婚姻是現實的——雖然這種比喻是故意對立了兩種存在,雖然矛與盾是統一并彼此互補的(很多事物的對立只是我們二分的思維方式造成的,古人造出矛與盾的故事,正是這種對立思維作怪。其實矛與盾是統一并彼此互補的,不像我們所處的時代有些人充滿了雙向沖突式的神經癥傾向,沒有什么什么就重要,橫豎是不讓人開心的。沒有矛不行,沒有盾也不行。你是進攻型的人,矛堅且長,盾就要輕薄一些。如果你是防御型的,那么盾厚重一些,矛就要輕短,兩者是互補。誰說魚和熊掌不能兼得?誰讓它們不能兼得?)……
但是,一方面要看清楚:愛情是一種白日夢,因為愛是人內心的感覺,投射到相關的人身上,我們才能知道愛是什么。這跟照鏡子很相似,我們對自己的認知要依靠一個“客體”——鏡子。愛著的、被愛的對方正是我們的“客體”。有時我們以為被某人愛著,其實是這個人激發了我們內心的感覺。有時我們覺得自己愛著誰,也許只是因為我們堆積了強烈的欲望與美好情緒需要有誰來承受!【能覺察到自己愛的模式并能用實際行動增強自己愛的能力,并超越以往的模式嗎?】
另一方面也看清楚:婚姻是一種依存關系,但婚姻是靠愛情這顆種子來發育的,婚姻一旦像新生兒那樣產生,就會慢慢長大,必然又會增加許多的外延和內涵,這個時候婚姻就不僅僅是愛情了。人性立場上,婚姻應該具有三個基本功能,一是互利,二是分享,三是并存。互利是雙方都能從婚姻里得到所需,并能更自由、快樂地實現自我生命的意義,完成對價值的追求,而不是削弱或限制人的追求。分享包含互助,也包含一種歸屬感,永遠只說“我的是你的”,但不說“你的是我的”。把自己好的、快樂的、令人幸福的東西奉獻給對方,但永遠不要求對方給自己。并存是一種高度尊重,愿意保持一種邊界,尊重雙方的差異,其中包含信仰、生活方式、價值觀、習慣、社會興趣、朋友等方面的差異。實現這三個功能比愛情對婚姻的維系力還要大。【自己以后的婚姻能發展出這些功能嗎?有哪些現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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