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病,既是病人的要求,也是醫生的職責。如果醫生不治病,那叫什么醫生呢?
可問題是:醫生真的能治病嗎?醫生憑什么能治病?病真的是由醫生治好的嗎?
假設,病人體內的白細胞每天能夠殺滅一萬個細菌。當細菌數量少于一萬個時,病人不會得病,也根本不需要找醫生治病,因為他體內的白細胞就可以消滅這些細菌了。
只有當細菌數量超過一萬個之后,比如,當細菌數量達到12000個的時候,超出了白細胞的殺菌能力時,病人才需要治療。
這時,醫生便會給病人使用抗生素治療。
即使這樣,也不需要抗生素把病人體內的這12000個細菌全部消滅掉,而只需要消滅三千個就可以了,剩下的那九千個細菌交給病人的白細胞來消滅好了,這樣就足可以保證病人脫離疾病、走向健康了。
我們仍然要問:如果病人足量使用最好的抗生素,能否殺滅他體內的全部細菌呢?
回答仍然是:不能!
例如,當艾滋病人到了晚期,體內的白細胞完全失去免疫能力的時候,即使以最好的抗生素保駕護航、抗感染、預防感染,病人最終還是會死于感染的。
因為,離開病人白細胞的免疫力,醫生即使用再好的抗生素也無法救治病人。
這樣看來,病人的疾病不是醫生治好的,而主要應歸功于病人自身具有的白細胞及其抗菌、抗病毒的免疫力。離開病人自身的康復能力,醫生根本無法治愈任何疾病。
當病人感染、高熱、身體出現代謝性酸中毒的時候,內科醫生就會給病人靜脈點滴小蘇打,小蘇打進入體內后,與病人體內的酸性代謝物發生中和反應,可以暫時緩解其酸中毒的程度。
但是,如果病人的感染得不到有效控制、高熱持續不退,同時,如果病人的呼吸和腎臟功能繼續惡化,其代謝性酸中毒不會徹底扭轉,甚至可能會繼續加重,直至死亡。
如果說內科醫生治病,主要依據病人自身所具有的康復能力的話,那么,外科大夫,是否一刀下去就可以把病人的癌癥組織切除而治好病人呢?
比如,一個患有胃癌的病人,外科醫生的確是可以用手術刀來切除癌變組織的,但是,如果手術后,由于病人體質太差,而出現刀口感染或不愈合的情況,病人的最終結局仍然是死亡。
所以,外科醫生手術治療病人的基礎也是需要病人自身具有康復能力。
精神科醫生治療精神分裂癥病人的方法是給病人服用抗精神病藥物。
病人口服藥物后2至4小時,藥物就已經進入了病人的大腦,與其相應的受體結合了,但是這時候并不產生抗精神病的療效,藥物治療精神病癥狀(幻覺妄想等)的療效要在持續服藥三個星期的時候才會產生。
藥物占據受體只需要2至4小時,而療效的產生為什么會遲到三個多星期呢?這個時間差是怎么樣造成的呢?
我們能否合成一種新型的抗精神病藥物,讓病人在服藥后兩至四小時就使幻覺妄想消失呢?
實際上,藥物產生的療效,不是藥物占據受體直接產生的,而是病人大腦的某些受體被藥物阻滯后,其腦內病態的神經調節平衡被打破,在藥物的干預下,腦內的神經遞質之間開始了新的調節,最終達到一個新的平衡,這大概需要三個星期的時間。
這是大腦自身調節的固有屬性,不是藥物的化學結構所決定的。
因此,我們的基本結論是:
抗精神病藥物的療效不是藥物直接造成的,而是通過病人腦內的神經系統對藥物做出的自身調節而產生的,大腦本身就具有恢復健康的內在潛力。
從服藥到產生療效,這三個星期的時間差,反映了大腦自身固有的內部調節屬性。
有病人問我:大夫,你有沒有一種藥物,讓我吃了之后,三天之后,我的抑郁癥就好了?
我回答說:不能。因為目前還沒有這樣的藥物,將來也不會有。
病人:為什么?
我說:這就像你懷孕十個月才能把孩子生出來,我沒有辦法讓你懷孕三個月就把孩子生出來,然后孩子一出生就能背起書包去上學。
不是我這醫生沒本事,而是你的身體沒有這本事。
人的身體就是這樣構造的。
由此看來,疾病還真的主要不是由醫生治好的,而主要是病人自身康復的結果。醫生治病的前提和基礎是病人自身具有恢復健康的內在潛力。
醫生的治療工作也僅只是在病人的自身康復能力的基礎上而發揮一定的積極促進作用。
醫生應該是能夠救死扶傷的。
但是實際上,每個醫院都有停尸房、太平間。在臨床工作中,我們經常看到的是“一救就死,一扶就傷”。
醫生能夠把活人治愈,也可以把活人“治死”,卻不能把死人“治活”。
醫生只能給活人治病,卻不能給死人治病,為什么呢?
因為:死人沒有恢復健康的自身調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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