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的本質
個人原創
易芳
發表時間:2022-03-31 22:10:05
660
3
6

? 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心理學家、教育家卡爾.雅斯貝而斯曾在《什么是教育》著作中說過:“教育的本質意味著,一棵樹搖動另外一棵樹,一朵云推動另外一朵云,一個靈魂喚醒另外一個靈魂?!?br />
我的理解是:“教育是用自身對待生命的態度和人格魅力,從精神層面去影響一個孩子,引導孩子找到屬于適合他自己生命成長地方式?!?br />
每個孩子都有著屬于自己獨特的成長環境、人格特征,愛好習性,思維意志,如果我們要想影響孩子,首先我想是要看到這個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是一個有著獨立思維和感受的的“人”,要尊重這一個“人”,在此前提下才有可能展開教育。
可很多時候,我們忽視了孩子是一個“人”。
作為一個“人”,孩子也必定有著所有人身上“人性”的特征,比如說作為人的想法和行為,作為人的情緒和感受、作為人的喜好和厭惡、作為人的勇敢和害怕、作為人的懦弱和堅強、作為人的痛苦和快樂……可是,我們在孩子的教育中看到這些了嗎?也許,我們更多的是看到孩子作為人所具備的某一“功能”,特別是當孩子是一名學生時,我們很容易只看到孩子在作為一名學生時學習上面的“功能”。甚至可能就直接把孩子在學習上的“功能”同等于整個孩子的人,而忽視了孩子作為一個完整生命地存在價值!
我們總在呼喚要對孩子進行完整的“生命教育”,可是如果我們面對孩子這個鮮活的生命都不尊重和敬畏,請問如何教育孩子敬畏和尊重生命?因為我們一個人內心的信念和價值觀,其本質是從自身生命情感體驗內化而來,從這個角度來說,真正的教育必須從尊重孩子內心的情感體驗開始,而不是知識技能的獲取。
當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犯錯時,這不正是孩子生命成長過程中所必然的體驗嗎?我相信世界上沒有不犯錯誤就長大的孩子。如果教育只是簡單粗暴的“懲罰”,這樣的態度和方式不是在教育孩子,是在把“教育”和孩子隔離開來。如果從字面理解“教育”兩字,我理解地“教”指的是“引導、方法、解惑”;“育”指的是“美育、德育、品行”。
那么我們來看粗暴簡單的“懲罰教育”是什么:通過語言侮辱、訓斥、責罵孩子的無能;通過嚴歷懲罰要求孩子完成某項事情或達到某個目標,卻是孩子反感或者很難做到的;通過成人和孩子身體和體力上的差距,直接對孩子身體進行攻擊或者限制孩子的行為,讓孩子害怕而退宿……這樣的,都可以稱之為“懲罰教育”??墒?,我們不妨思考一下這樣的教育到底讓孩子體驗到了什么:有讓孩子內心有觸動和內省嗎?有“教”給孩子找到適合他自己的方法來避免再次犯同樣的錯誤嗎?有指明方向引導孩子到正確的道路上來嗎?有讓孩子領悟到何為真正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嗎?
再從“育”的層面來看,這樣的“懲罰教育”,也只會離真正的教育越來越遠。如果我們對孩子實施指責謾罵、拳腳相向的教育,孩子內心還充滿感激、感動,并稱之為美好的體驗,除非這個孩子人格特質中有受虐待的傾向,否則孩子體驗到的一定是屈辱、害怕、痛苦、自卑、冷漠甚至仇恨。這樣的教育只會成為一把冰冷的利劍割裂我們和孩子的關系,一旦關系不在教育也就形同虛設,空中樓閣而已。
我想教育的本質除了“授業解惑”,更多的是“一個靈魂去喚醒另外一個靈魂”。在孩子的靈魂中有著天然對內心美好的向往和情感上的敏銳體驗,只要這樣的體驗在成長過程中不被阻礙、壓抑或者扭曲,我們就要尊重和相信孩子對于生命渴望成長而自身潛在的力量,而我們只需要引導、發現孩子生命中潛在的力量,為孩子成長過程中點亮那束生命之光,照亮他們前進的方向!
而這一刻,“教育”——就是托起世界美好和良善的希望!溫馨提示:文章、帖子、評語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
我的理解是:“教育是用自身對待生命的態度和人格魅力,從精神層面去影響一個孩子,引導孩子找到屬于適合他自己生命成長地方式?!?br />
每個孩子都有著屬于自己獨特的成長環境、人格特征,愛好習性,思維意志,如果我們要想影響孩子,首先我想是要看到這個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是一個有著獨立思維和感受的的“人”,要尊重這一個“人”,在此前提下才有可能展開教育。
可很多時候,我們忽視了孩子是一個“人”。
作為一個“人”,孩子也必定有著所有人身上“人性”的特征,比如說作為人的想法和行為,作為人的情緒和感受、作為人的喜好和厭惡、作為人的勇敢和害怕、作為人的懦弱和堅強、作為人的痛苦和快樂……可是,我們在孩子的教育中看到這些了嗎?也許,我們更多的是看到孩子作為人所具備的某一“功能”,特別是當孩子是一名學生時,我們很容易只看到孩子在作為一名學生時學習上面的“功能”。甚至可能就直接把孩子在學習上的“功能”同等于整個孩子的人,而忽視了孩子作為一個完整生命地存在價值!
我們總在呼喚要對孩子進行完整的“生命教育”,可是如果我們面對孩子這個鮮活的生命都不尊重和敬畏,請問如何教育孩子敬畏和尊重生命?因為我們一個人內心的信念和價值觀,其本質是從自身生命情感體驗內化而來,從這個角度來說,真正的教育必須從尊重孩子內心的情感體驗開始,而不是知識技能的獲取。
當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犯錯時,這不正是孩子生命成長過程中所必然的體驗嗎?我相信世界上沒有不犯錯誤就長大的孩子。如果教育只是簡單粗暴的“懲罰”,這樣的態度和方式不是在教育孩子,是在把“教育”和孩子隔離開來。如果從字面理解“教育”兩字,我理解地“教”指的是“引導、方法、解惑”;“育”指的是“美育、德育、品行”。
那么我們來看粗暴簡單的“懲罰教育”是什么:通過語言侮辱、訓斥、責罵孩子的無能;通過嚴歷懲罰要求孩子完成某項事情或達到某個目標,卻是孩子反感或者很難做到的;通過成人和孩子身體和體力上的差距,直接對孩子身體進行攻擊或者限制孩子的行為,讓孩子害怕而退宿……這樣的,都可以稱之為“懲罰教育”??墒?,我們不妨思考一下這樣的教育到底讓孩子體驗到了什么:有讓孩子內心有觸動和內省嗎?有“教”給孩子找到適合他自己的方法來避免再次犯同樣的錯誤嗎?有指明方向引導孩子到正確的道路上來嗎?有讓孩子領悟到何為真正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嗎?
再從“育”的層面來看,這樣的“懲罰教育”,也只會離真正的教育越來越遠。如果我們對孩子實施指責謾罵、拳腳相向的教育,孩子內心還充滿感激、感動,并稱之為美好的體驗,除非這個孩子人格特質中有受虐待的傾向,否則孩子體驗到的一定是屈辱、害怕、痛苦、自卑、冷漠甚至仇恨。這樣的教育只會成為一把冰冷的利劍割裂我們和孩子的關系,一旦關系不在教育也就形同虛設,空中樓閣而已。
我想教育的本質除了“授業解惑”,更多的是“一個靈魂去喚醒另外一個靈魂”。在孩子的靈魂中有著天然對內心美好的向往和情感上的敏銳體驗,只要這樣的體驗在成長過程中不被阻礙、壓抑或者扭曲,我們就要尊重和相信孩子對于生命渴望成長而自身潛在的力量,而我們只需要引導、發現孩子生命中潛在的力量,為孩子成長過程中點亮那束生命之光,照亮他們前進的方向!
而這一刻,“教育”——就是托起世界美好和良善的希望!溫馨提示:文章、帖子、評語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
3人已踩
6人已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