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聊侃聊侃婚姻
個人原創
易芳
發表時間:2022-03-30 23:26:11
2350
0
7

? 我和我老公相識近19年,結婚快17年了,直到此時此刻我個人對于自己的婚姻感覺是幸福的。其中也難免有磕磕碰碰、吵吵鬧鬧,似乎也都是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老公不善表達,保守、性格近接與他人口中的“木訥”。但在行事方面確也是事事把我放在心上,日常生活中也是盡他自己所能對我好。我性格風風火火、愛恨隨性、善于表達,很多方面和老公形成了鮮明的對此,但也就是這樣的兩個,在一起走過了人生歲月的19年。
都說婚姻如飲水,冷暖各自知。心理學家斯坦伯格提出來愛情的三角理論:親密+激情+承諾。這三種因素組成了一個可對等可不對等的愛情理論三角形。“親密”說的是對對方的喜歡、依戀、期待的程度;“激情”說的是對方魅力對自己吸引的程度;“承諾”說的是彼此能承擔的責任和遵守婚姻的契約精神。根據斯坦伯格的理論,婚姻里有著這樣一個三角形的支撐,是相對穩定的。
如果說“不以結婚為目地的愛情是耍流氓”,那么“沒有愛情的婚姻”那就可以說是不道德的啰,可現實生活中真要用這樣的“愛情理論來度事識人的話,估計要會刷倒黑壓壓的一大片吧。
有的人結婚時愛情是有的,過著過著愛情就過沒了,可也并沒有想過要離婚;有的人結婚時沒有愛情,過著過著愛情就來了,越過越幸福和諧了;也有的人,結婚從頭到尾沒有愛情,確也過了一輩子;還有的人有愛又有恨,吵吵鬧鬧也過了一輩子,比如我爸和我媽就是這樣。我爸媽都是五十年代人,我爸年輕的時候是一位很帥氣的空軍雷達兵,高中畢業當了五年兵退伍。我媽也是她們那個年代少有的高中生,年輕時娟秀靈氣,身材高挑,聽我舅講,寫的一手好文章,還會自編紅歌快板,我媽說她是由媒人介紹一眼就相中了我爸的。
自懂事起,我也見過爸媽不少恩愛場面,也見過他們吵架時驚天動地、不顧對方死活。很多時候都是我媽把原本平常的談話演變成惡言惡語的相互爭吵,一吵就是我媽懷疑我爸跟誰誰女的有曖昧關系,哪怕這一整天我爸都在熟人圈子里混,都能把一天的活動交代得清清白白,我媽還是可以有鼻子有眼的把我們都說得一愣一愣的,煞有其事的說我爸又跟哪個哪個女的聊天什么之類的,總之曖昧不清。而且每次吵架,基本都是為此事。學了心理學之后,很多時候我也能理解我媽曾經對我爸有那樣的行為了。或許,是父母那個年代女性的集體潛意識的創傷,讓她們原本就不被重視的性別更加雪上加霜,物質需求、情感需求、心靈需求,在那個年代都是奢侈品吧。也許了解自己的原生家庭,不是為了如何去責怪父母,是為了更好的理解和接納他們,與心中的父母和解,才能讓我們再次從生命深處接納自己,成長為自己,這樣也會有利于我們經營好自己的婚姻。
我個人對于婚姻的體驗最深的是:婚姻中兩個人要相對的保持“變化”和“人格獨立”。
結婚之前只是談戀愛的對象,結婚后是“丈夫”和“妻子”,有可能還升級為“父親”或“母親”了,在這樣的一個變換化和轉型中,我們自己在思想和行為上要有相對應的“變化”,這樣才有可能適應婚后的生活,減少不必要的摩擦和矛盾。很多人在結婚之后總喜歡拿婚前的標準事事去要求對方,婚前是男女朋友,婚后是妻子丈夫,自身角色都變了,又怎能“墨守成規”呢?道家說“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從“變化”的角度說,婚姻也是如此。
婚姻里需要“變化”的有可能是婚前你任性、挑剔、啰嗦、宅家、不講個人衛生等;婚后你要適當調整為:適當注意個人衛生、寬容、陪對方去逛商場或公園,和對方一起收拾房子、清理家務等。簡單來說,婚姻里的“變化”就是自己要有意愿跟著婚姻一起成長!
當然,能不能跟著“婚姻”一起成長,這又跟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有很大關系。一個人的成長環境即人生經歷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她)自身的言行,有心理學家甚至說:“婚姻關系,就是自己跟原生家庭關系的重現。”能不能讓自己做到“人格獨立”,這也是婚姻幸福的關鍵。 “人格獨立”,在婚姻里不是個名詞,是個“動詞”,是可以根據婚姻關系中兩個人的變化相應做出調整的。
詩人舒婷寫過一首詩愛情詩《致橡樹》:“我如果愛你,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愛你,絕不學癡情的鳥兒,為綠蔭重復單調的歌曲;也不止像泉源,常年送來清涼的慰籍;也不止像險峰,增加你的高度,襯托你的威儀;甚至日光。甚至春雨。不,這些都還不夠!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緊握在地下,葉相觸在云里……”。
其實這首詩,很形象的讓我們看到了“婚姻”里面彼此自己可以選擇“成為什么”。是成為“攀援的凌霄花”以滕的形象環繞;還是成為“癡情鳥兒”不停重復單調的歌曲控訴;或是成為“木棉花”以樹的形象獨立而又相互依偎依靠……選擇“成為什么”,是你對婚姻理解最好的詮釋。
其實婚姻幸福不幸福,豈是三言兩語就能道得明的,就像老話說的:“婚姻就像穿在腳上的鞋子,舒不舒服,自己才知道。”
當然,至于如何度過自己的婚姻,你說了算。溫馨提示:文章、帖子、評語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
都說婚姻如飲水,冷暖各自知。心理學家斯坦伯格提出來愛情的三角理論:親密+激情+承諾。這三種因素組成了一個可對等可不對等的愛情理論三角形。“親密”說的是對對方的喜歡、依戀、期待的程度;“激情”說的是對方魅力對自己吸引的程度;“承諾”說的是彼此能承擔的責任和遵守婚姻的契約精神。根據斯坦伯格的理論,婚姻里有著這樣一個三角形的支撐,是相對穩定的。
如果說“不以結婚為目地的愛情是耍流氓”,那么“沒有愛情的婚姻”那就可以說是不道德的啰,可現實生活中真要用這樣的“愛情理論來度事識人的話,估計要會刷倒黑壓壓的一大片吧。
有的人結婚時愛情是有的,過著過著愛情就過沒了,可也并沒有想過要離婚;有的人結婚時沒有愛情,過著過著愛情就來了,越過越幸福和諧了;也有的人,結婚從頭到尾沒有愛情,確也過了一輩子;還有的人有愛又有恨,吵吵鬧鬧也過了一輩子,比如我爸和我媽就是這樣。我爸媽都是五十年代人,我爸年輕的時候是一位很帥氣的空軍雷達兵,高中畢業當了五年兵退伍。我媽也是她們那個年代少有的高中生,年輕時娟秀靈氣,身材高挑,聽我舅講,寫的一手好文章,還會自編紅歌快板,我媽說她是由媒人介紹一眼就相中了我爸的。
自懂事起,我也見過爸媽不少恩愛場面,也見過他們吵架時驚天動地、不顧對方死活。很多時候都是我媽把原本平常的談話演變成惡言惡語的相互爭吵,一吵就是我媽懷疑我爸跟誰誰女的有曖昧關系,哪怕這一整天我爸都在熟人圈子里混,都能把一天的活動交代得清清白白,我媽還是可以有鼻子有眼的把我們都說得一愣一愣的,煞有其事的說我爸又跟哪個哪個女的聊天什么之類的,總之曖昧不清。而且每次吵架,基本都是為此事。學了心理學之后,很多時候我也能理解我媽曾經對我爸有那樣的行為了。或許,是父母那個年代女性的集體潛意識的創傷,讓她們原本就不被重視的性別更加雪上加霜,物質需求、情感需求、心靈需求,在那個年代都是奢侈品吧。也許了解自己的原生家庭,不是為了如何去責怪父母,是為了更好的理解和接納他們,與心中的父母和解,才能讓我們再次從生命深處接納自己,成長為自己,這樣也會有利于我們經營好自己的婚姻。
我個人對于婚姻的體驗最深的是:婚姻中兩個人要相對的保持“變化”和“人格獨立”。
結婚之前只是談戀愛的對象,結婚后是“丈夫”和“妻子”,有可能還升級為“父親”或“母親”了,在這樣的一個變換化和轉型中,我們自己在思想和行為上要有相對應的“變化”,這樣才有可能適應婚后的生活,減少不必要的摩擦和矛盾。很多人在結婚之后總喜歡拿婚前的標準事事去要求對方,婚前是男女朋友,婚后是妻子丈夫,自身角色都變了,又怎能“墨守成規”呢?道家說“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從“變化”的角度說,婚姻也是如此。
婚姻里需要“變化”的有可能是婚前你任性、挑剔、啰嗦、宅家、不講個人衛生等;婚后你要適當調整為:適當注意個人衛生、寬容、陪對方去逛商場或公園,和對方一起收拾房子、清理家務等。簡單來說,婚姻里的“變化”就是自己要有意愿跟著婚姻一起成長!
當然,能不能跟著“婚姻”一起成長,這又跟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有很大關系。一個人的成長環境即人生經歷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她)自身的言行,有心理學家甚至說:“婚姻關系,就是自己跟原生家庭關系的重現。”能不能讓自己做到“人格獨立”,這也是婚姻幸福的關鍵。 “人格獨立”,在婚姻里不是個名詞,是個“動詞”,是可以根據婚姻關系中兩個人的變化相應做出調整的。
詩人舒婷寫過一首詩愛情詩《致橡樹》:“我如果愛你,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愛你,絕不學癡情的鳥兒,為綠蔭重復單調的歌曲;也不止像泉源,常年送來清涼的慰籍;也不止像險峰,增加你的高度,襯托你的威儀;甚至日光。甚至春雨。不,這些都還不夠!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緊握在地下,葉相觸在云里……”。
其實這首詩,很形象的讓我們看到了“婚姻”里面彼此自己可以選擇“成為什么”。是成為“攀援的凌霄花”以滕的形象環繞;還是成為“癡情鳥兒”不停重復單調的歌曲控訴;或是成為“木棉花”以樹的形象獨立而又相互依偎依靠……選擇“成為什么”,是你對婚姻理解最好的詮釋。
其實婚姻幸福不幸福,豈是三言兩語就能道得明的,就像老話說的:“婚姻就像穿在腳上的鞋子,舒不舒服,自己才知道。”
當然,至于如何度過自己的婚姻,你說了算。溫馨提示:文章、帖子、評語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
0人已踩
7人已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