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心理咨詢引導語
之前我在工作場所被人偷了錢,過后我自己補上了。被某些人懷疑是我私吞了,心虛才不敢報警(當時我不敢報警,有我自己的理由,因為之前因為別的事去報警,被親戚指責為我犯有誣告罪)。但是我補上以后的第三天,正值工作的地方舉辦聯歡晚會,沒想到在聯歡晚會上,我竟然中獎了(送給我一個不值錢的獎品,用了幾次就報廢了)。我認為中獎這個事情,并不是隨機砸在我的頭上,而是提前內定的,用一個廉價的東西起到一個類似安撫的作用。有可能某個領導認為我是被冤枉的,用這個廉價的商品糊弄過去。但是另外一件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在被偷錢事件發生之前,我已遞交辭職,當時領導告知我一個月以后讓我離職。但是在被偷錢事件發生,并且我補上之后,領導卻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說讓我明天立馬走人(沒有讓我一個月之后走人,在工資計算上對我是不利的)。更詭異的是:就在我離職走人以后,才過了沒兩天,那個在監控上疑似偷我錢的同事就莫名其妙地也離職了。我不知道其中的內幕,我認為她有可能是被辭退。至于當時那個錢到底是誰拿去了,有可能是那個同事,也有可能是總服務臺對賬處的人,也有可能是別的人,我不知道具體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