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電動自行車在正常行駛,一個老太太橫穿馬路為了躲避貨車突然快跑,撞到我,摔倒了。昨天帶她去醫院手指骨折兩個,我已經把所有的醫藥費都付了。給她做了全身檢查,并沒有任何事情。但是,老太太還是說不能動,全身疼。 今天老太太提出要求,第一要求要住我家里讓我照顧老太太三個月,第二讓我付他兒子三個月工資大概20000多,他兒子照顧她。 這兩個條件我都不能接受,她沒有事情只是打了石膏,而且責任不在于我。請問怎么走法律程序。老太太家人把她帶到我家怎么辦?屬于擾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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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國際注冊心理咨詢師什么時候考
2025-03-31 11:25:30
你好
她橫穿馬路,為了躲避貨車,撞到我了,我是正常行駛
他們不同意走法律程序,就是要錢怎么辦呢?我畢竟大學剛畢業,還要上班,也沒有這么多錢,更沒有時間照顧她。
沒有呢!警察不處理
昨天警察到了,讓我帶她去醫院。
之后就不問了
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