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是青島一名已退休的原國企單位工人,現在公司改制成了私人的建筑公司,發放的獨生子女費用比國家規定應該發放的少了很多,我想知道針對這種改制了的企業現單位是否應承擔原改制前單位應發放的數額,我父親現在已經申請了勞動仲裁,我方拿得出手的證據很有限,想知道如何做才能贏得仲裁 真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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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心理科及心理咨詢
2025-03-30 12:01:50
哦
對于正常退休的工人應當由單位發放
對于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街道或相關行政部門發放
針對這種事有的人打官司有的人也走仲裁渠道,我傾向于仲裁解決了更好,才走仲裁。
還是謝謝您的回答
其實我想問的是改制后的企業是否有義務按原單位該發的數額發放
好的,謝謝您。
好的,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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