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手后,很多人都會嘗試去挽回,可是分手后明知不可能,卻還一直苦苦挽回,這是怎么了呢?首先必須得說,這是一件讓人很煎熬的事情,就像一個不被父母疼愛的孩子,卻偏偏要各種努力,拼盡力氣,也想父母能看到他。有的人說,分手后明知不可能,卻還要嘗試挽回是因為不甘心。是的,不甘心當然有。但僅僅只是不甘心嗎?
不甘心的背后還有恐懼、悲傷和憤等更多深層的情緒。
面對他(她的)離去,未來的生活只能由你一個人來面對了,面對失去,這會讓我們產生深深的恐懼;恐懼會讓我們很想努力的去抓住些什么,所以這個時候你可能會做些挽回的行為,因為有些時候挽回的行為,在兩個人的感情還有些余地和可能的時候,對方會回頭,也就是這些關系通過你的努力“控制”讓你的恐懼得以減少。
可是當我們努力去抓,而對方的態度還是不為所動,還是很堅決,你會體難到一種失控感(在不在一起不是由你能說了算的),然后你會滋生出悲傷,之前你對這段感情投入了那么多,可是不能在一起了,你的利益遭受到損失,這時你的情緒進一步轉化為憤怒。憤怒之后,當然是與他(她)展開較量。
你想在較量中證明你是比他(她)強的,而當對方越是讓你無法感受到希望和轉機,這是不是越是讓你覺得對方比你強,而你一定要證明你是比他(她)強的。
如果你并不想證明這一點,你也知道分手并不等于你整個人不行,你還會那樣苦苦的折磨自己么?
所以啊,在分手中明知不可能卻還一直不肯放棄,總是在嘗試挽回的,你需要看看自己有自我價值感不足的問題。
什么是自我價值感?
自我價值感,是指個體看重自己,覺得自己的才能和人格受到社會重視,在團體中享有一定地位和聲譽,并有良好的社會評價時所產生的積極情感體驗。有此情感體驗者通常表現為自信、自尊和自強;反之,則易產生自卑感,自暴自棄。
自卑感是一種不能自助的復雜情感。有自卑感的人輕視自己,認為無法趕上別人。A.阿德勒對自卑感有特殊的解釋,稱其為自卑情結。他對于這個詞主要有兩種相聯系的用法:首先,自卑情結指以一個人認為自己的能力或自己的環境和天賦不如別人的自卑觀念為核心的潛意識欲望、情感所組成的一種復雜心理。是驅使人成為優越的力量,又是反復失敗的結果。
那樣怎樣提高自我價值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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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認識你自己
我們我們很多人對自己的認識來源于身邊的重要他人,比如父母、老師的評價。一個自我價值感低的人,多是在早期生活在一個經常被負面評價的環境中,久而久之形成了只看自己負面評價的思維模式,陷在一個我無論都不行的自我認識中。
世界上哪有糟糕到一無是處的人呢,最重要的是你開始能看到自己的也有行甚至很優秀的方面。當然從我不行到認識到我還有很多方面也是不錯的這也需要一個過程,這個轉變并不是在一瞬間完成的。
嘗試去做你之前回避的事情
我們知道,我們很多人,一旦覺得我在某方面不行,就會回避不去做那個事情,而且在你不去做的時候,你腦子也沒閑著,它在告訴你,你不行,這個事你干不了,非要去做也是給自己出丑,別去了丟人現眼啦。你要知道,你越是回避,越是會驗證你內心對自己的認識,你就是不行。這樣你無論如何也難以從對自己的負面認識中走出來。
這也是不說非要讓你去挑戰自己,只是讓你嘗試一下,那個你認為自己不能完成的事,真的有那么可怕嗎,你真的做不了嗎?
事實證明,很多人去做自己從來沒做過的事情的時候,他并沒有那么可怕,而且也是可以完成它的。
而當你把一件事你認為你不可能完成的時候,你對自己的認識是否松動了一些,你對自己的信心更強了一些呢?
那么假如說你去嘗試了,可能這樣你有可能不能完成,那么這件事沒有完成,是否就等于你整個人不行,還是說我們只在這件事上可能還欠缺一些完成它的技能或者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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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試圖努力證明自己以期待獲得別人的認可要不得。
我們有渴望得到別人認識和肯定的需求,這很正常,但當過度的看重別人的對你的肯定時,似乎那就是你賴以生活的根本時,沒有它,你的生命沒有了光彩,你生命的所有意義都為得到他人的肯定時,那肯定就是過度了。
我們對自己的認識,有一部分來源于他人的評價,他人的鼓勵也可以讓我們信心倍增,但只賴于些,你可就很難活出真正的你自己。
一個活出了真正自我的人,知道何時該進,何是該退,亦知何時應該堅持,何時該妥協,而不會和那樣和自己較真,也不會那樣和別人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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