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一般資料
王某,女,38歲,一企業會計,身高1.6米,五官清秀,體態苗條,裝扮端莊。自幼在家和學校表現很好,中專畢業后招工到一家企業工作。但婚姻的失敗給她帶來了陰影,離異6年至今一直未找對象,獨自帶著15歲的兒子生活。無重大軀體疾病史,家族無精神病史。
心理測驗結果:
1、EPQ:E58;P53;N69;L45;顯示求助者的個性為膽汁質
2、SAS:62(標準分),為中度焦慮
二、主訴與個人陳述
主訴:一月來心情極度痛苦,煩躁不安,睡不著覺。
個人陳述:前夫因為有外遇而背叛了她,給她帶來了揮之不去的陰影,在家人的勸說下才答應接受再婚。三個月前有位好心人給介紹一經商的男子,兩人見面后都感覺不錯,但是王某因為前夫的劣跡而后怕,所以這次在婚前要考察一段時間,以免上當受騙。在考察交往期間楊某常來看他,王某沒有給楊先生一個明確的答復,所以沒有縱深的發展。
直到有一天,楊先生發生了交通事故,受傷后住進了醫院,楊先生的朋友告訴了王某,她帶著想跟楊先生明確關系的態度前去看望,卻意外的看到另一位女士在陪護著楊先生。她心理很不舒服,她沒有想到楊先生在與自己談朋友的同時還與其他女人聯系,雖然后來少了許多交往,但在王某心中還是談朋友的關系,她認為楊先生是在背叛自己,不能容忍!回家后王某痛苦極了,滿腦子里想的盡是那個女人站在楊某先生病床邊有說有笑的樣子,晚上也睡不著覺,精神幾乎要崩潰了。雖然楊先生向她解釋了,說只是朋友來看望他。但是,王某發現自己一直期待的專一的愛情又沒有了,心里很緊張,擔心重蹈覆轍,害怕婚姻再一次失敗,而離異6年來終于找到的感覺又使她不想輕易放棄。所以接受還是放棄,苦苦折磨著她。王某不知道該怎么辦了?所以前來咨詢師處求助。
三、咨詢師觀察到的情況
咨詢師觀察到求助者衣著端裝,大方得體。在談話過程中情緒激動,面容顯憔悴。求助者在敘述男朋友的過錯時,情緒反應強烈,極度痛苦。
四、評估與診斷
根據對王某臨床資料的收集,綜合其相關因素,家庭中無精神病史,本人無重大疾病史,王某本人對癥狀自知,有主動求醫行為,根據精神活動正常與異常的三原則判斷,可排除王某有重性精神病。
根據王某的癥狀結合心理測驗結果診斷為焦慮情緒,其問題的產生是由愛情遭受挫折引起的,為近期發生,其反應強度是可以理解的,不良情緒持續才一月,反應內容未泛化,有很好的自知力,也有求治愿望,符合一般心理問題的診斷。
主要表現為:
1、反復想自己和男友之間的事情,難以決斷
2、情緒不穩定,睡眠不好
鑒別診斷:
1、與精神病性精神障礙相鑒別,
求助者對自己的癥狀有自知力,系主動前來求助,經觀察發現無邏輯思維混亂且不伴有感知覺異常及妄想、幻覺,,可排除精神病
2、與嚴重心理問題相鑒別:嚴重心理問題的初始反應強度強烈,反應已泛化,對社會功能造成嚴重影響,病程大于2個月。而該求助者的心理問題并不嚴重,沒有對社會功能造成嚴重影響,持續的時間也較短,因此可以排除嚴重心理問題。
3、與焦慮癥相鑒別:焦慮癥是“以廣泛性焦慮或發作性恐怖狀態為主要臨床相的神經癥”,是一種內心緊張不安,預感到似乎將要發生不利情況而難于應付的不愉快情緒,常伴有頭暈、胸悶、心悸、呼吸困難、出汗和運動性不安等。而該求助者雖然也以焦慮為主要癥狀,但未嚴重影響社會功能和邏輯思維,心理沖突未變形、沒有泛化,而且持續時間只有1月,因此可以排除焦慮性神經癥。
原因分析:
1、生物因素:不明顯
2、社會因素:和男友的愛情出現了問題
3、心理因素:求助者在家為小女,父母疼愛有加,因無完美愛情而離異。個性追求完美
五、咨詢目標的確定
向求職者說明有效咨詢目標的七個要素:具體、可行、積極、雙方可以接受、屬于心理學性質、可以評估、多層次統一。根據以上的評估與診斷,經與求助者協商,初步確定如下咨詢目標:
1、具體目標與近期目標:
⑴、幫助求助者接受愛情受挫的事實,降低情緒反應,改善睡眠;
⑵、幫助求助者理清思路,正確處理與男朋友的關系;
2、最終目標與長期目標:完善求助者的個性,學會容忍他人的不足,并不再苛求自己,增強其社會適應能力。
六、咨詢方案的制定
1、咨詢目標:
對王某的心理輔導我采用了運用合理情緒療法,幫助求助者以合理的思維方式代替不合理的思維方式,以合理的信念代替不合理的信念,幫助求助者減少或消除情緒困擾及行為障礙。
這種療法旨在通過純理性的分析和邏輯思辨的途徑,改變求助者的非理性觀念,以幫助他解決情緒和行為上的問題。該理論認為,個體可以通過改變這些因素來改變情緒。
本案例求助者的心理問題表面上似乎是由于遭受愛情挫折后,才導致了高強度的痛苦、緊張、焦慮的情緒,實際上,真正原因是來自求助者本身對事情的不合理認識和評價所引起的。比如,求助者可能存在:“他不應該跟我談對象的同時跟別的女人交往”,“我要的愛情應該是專一的”等一些“絕對化要求”,對生活事件“過分概括”和對生活挫折“反應過分強烈”,導致了她的自我挫敗感。
2、雙方各自的特定責任、權利與義務
求助者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責任:
⑴、向咨詢師提供與心理問題有關的真實資料;
⑵、積極主動地與咨詢師一起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
⑶、完成雙方商定的作業。
權利:
⑴、有權利了解咨詢師的受訓背景和執業資格;
⑵、有權利了解咨詢的具體方法、過程和原理;
⑶、有權利選擇或更換合適的咨詢師;
⑷、有權利提出轉介或中止咨詢;
⑸、對咨詢方案的內容有知情權、協商權和選擇權。
義務:
⑴、遵守咨詢機構的相關規定;
⑵、遵守和執行商定好的咨詢方案各方面的內容;
⑶、尊重咨詢師,遵守預約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知咨詢師。
咨詢師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責任:
⑴、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
⑵、幫助求助者解決心理問題;
⑶、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并說明保密例外。
權利:
⑴、有權利了解與求助者心理問題有關的個人資料;
⑵、有權利選擇合適的求助者;
⑶、本著對求助者負責的態度,有權利提出轉介或中止咨詢。
義務:
⑴、向求助者介紹自己的受訓背景,出示營業執照和執業資格等相關證件;
⑵、遵守咨詢機構的有關規定;
⑶、遵守和執行商定好的咨詢方案各方面的內容;
⑷、尊重求助者,遵守預約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之求助者。
3、治療措施:采用合理情緒療法
合理情緒療法基本原理:旨在通過純理論分析和邏輯思辨的途徑,改變求助者的非理性觀念,以幫助他解決情緒和行為上的問題。這種理論強調情緒的來源是個體的想法和觀念,個體可以通過改變這些因素來改變情緒。該理論認為,使人們難過和痛苦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對事物的不正確解釋和評價。因此只有通過理性分析和邏輯思辨,改變造成求助者情緒困擾的不合理觀念,并建立起合理的,正確的理性觀念,才能幫助求助者克服自身的情緒問題,以合理的人生觀來創造生活,并以此來維護心理健康,促進人格的全面發展。
4、咨詢次數、收費與時間安排:
咨詢次數暫定4次,每次約50分鐘,每周六上午9點開始。從出診到咨詢結束約1月時間,第一周收集資料,與求助者母親見面一次。
咨詢收費:(略)
七、咨詢過程
㈠、心理診斷階段(第一次咨詢:時間:2010年9月4日)
⒈目的:⑴、了解基本情況;⑵、建立良好的咨詢關系;
⑶、確定主要問題;⑷、探詢改變意愿;⑸、進行咨詢分析。
⒉方法:合理情緒療法、心理測驗
⒊過程:
⑴、填寫咨詢記錄表,詢問基本情況,介紹咨詢中的有關事項與規則;
⑵、做心理測驗
⑶、攝入性談話收集臨床資料,探詢求助者的心理矛盾及改變意愿;
⑷、將心理測驗結果反饋給求助者,并作出初步問題分析
⑸、確定咨詢目標
⑹、簡單介紹合理情緒療法的基本理論模型(ABC模型)
⑺、布置咨詢作業強化求助者對ABC之間關系的理解
——要求求助者,按照下列表格的模式,嘗試把自己所有的問題都表示出來:
誘發事件A:昨天考試不及格;不良情緒C:心煩、沮喪;不合理信念B:我應該是一個出色的好學生,這次不及格真是太糟糕了。
——告訴求助者,家庭作業是咨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自己的問題思考、檢查越認真、全面,咨詢的進步就會越快。
㈡、領悟階段(第二次咨詢:時間:2010年9月11日)
⒈目的:⑴、加深咨詢關系 ⑵、尋找和確認求助者的不合理信念 ⑶、幫助求助者領悟自己的問題與不合理信念的關系
⒉合理情緒療法
⒊過程:
⑴、反饋咨詢作業:求助者很認真地列出了自己的許多不合理信念,但涉及此次情緒問題的不合理信念并沒有完全列出;
同時,求助者的情緒反應仍比較強烈,一再追問與男朋友的關系到底應該如何處理。咨詢師表示理解與接納,但沒有正面回答;
⑵、要求求助者進一步詳談她與劉某的戀愛經歷,曾經有過的沖突、解決的過程和事后的感覺,打破求助者心目中認為劉某與其他女性交往就是對自己的不專一,從深層次上挖掘自己的不合理信念;
⑶、通過交談、啟發與引導,最后,幫助求助者列出與此次問題有關的容易受挫和憤怒的不合理信念:
a認為自己前夫有外遇就要長時間的考察現任男朋友;
b在自己考察劉某近兩個月仍然未表明態度的情形下,劉某交女性朋友就是對自己的不專一;
c我對自己的感情是很負責的,離異6年都沒有找男性朋友,他也同樣應該對我們的感情負責任。
⑷、布置咨詢作業
——要求求助者對上述列出的不合理信念進行認真思考,目的是為了幫助求助者把注意從過分關注自己的情緒和誘發事件轉移到關注自己的不合理信念上來,并領悟自己的問題與不合理信念的關系。
——要求求助者與父母就他們的婚姻進行溝通,幫助求助者了解愛情的真諦。
㈢、修正階段(第三次咨詢 時間:2010年9月18日)
⒈目的:⑴、幫助求助者修正或放棄原有不合理信念
⑵、幫助求助者建立合理信念,減輕或消除情緒困擾
⒉方法:合理情緒療法:
⒊過程:
⑴、反饋咨詢作業:求助者與父母進行了認真交談,得知父母的婚姻并不是像她所想象中的那樣完美,他們在年輕的時候,也有一段時間出現過很深的裂痕,如果不是考慮到女兒的存在,有可能會離婚,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后,才和好如初,交談結果對求助者觸動很大,并表示對于上次所列出的不合理信念進行過認真思考。
求助者的情緒反應強度降低,但仍然探問與男朋友的關系該如何處理,咨詢師表示接納和理解,仍然沒有正面回答;
⑵、針對上次列出的不合理信念,咨詢師運用“黃金規則”與求助者進行商討與辯論,讓求助者分清合理與不合理信念,并幫助她學會以合理信念代替不合理信念;
⑶、經與求助者進行商討與辯論,得出如下建設性信念:
a、我們并非在熱戀中,實際上,由于我對劉某考察期間的淡漠的反應導致我們倆之間已經出現了一些裂痕;
b、不管前夫間出于什么原因離婚,在第二次婚戀中都不可以把情緒帶進來,我對此負有責任;
d、我父母的感情曾經出現過問題,他們現在如此幸福,說明愛情和婚姻中需要寬恕與容忍。
⑷、布置咨詢作業
——要求求助者將原來列出的不合理信念與此次提出的建設性信念列表一一對比,并進行認真思考;
——確認自己情緒比較穩定后,與男朋友電話溝通一次,談話內容自行決定,如果情緒不夠穩定,則暫不打電話。
㈣、再教育階段(第四次咨詢:時間:2010年9月25日)
⒈目的:⑴、鞏固咨詢效果 ⑵、結束咨詢
⒉方法;合理情緒療法、心理測驗法
⒊過程:
⑴、反饋咨詢作業:求助者經過認真思考后,主動與男朋友通了一次電話(實際上,男朋友得知她有強烈的情緒反應時,認為她是醋意大發,表示理解,已經多次打電話給她解釋了,但她拒絕接聽),接到她的電話男朋友非常激動,告訴她自己沒有跟任何女性有特別的來往了,并請求她理解這次朋友來看她的事情,同時表示尊重她所作出的任何決定。
⑵、在對求助者進行正面積極鼓勵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導求助者將此次的認識轉變擴展到生活的其他領域中;
⑶、鼓勵求助者自己決定與男朋友關系的取舍。指導求助者深刻領會“人不是被事情本身所困擾,而是被其對事情的看法所困擾”的含義;
⑷、做SAS測驗,標準分為39分,基本結束咨詢。
八、咨詢效果評估
1、求助者的評估:
“我的情緒已經基本平靜下來了,我知道我該怎么做了”
“我的睡眠狀況已經好轉”
2、咨詢師的評估:
經過回訪和跟蹤,發現咨詢已經基本達到預期目標,求助者婉轉的告訴對方:這次原諒你,下面我們轉為明確關系的考察期吧!意思就是接納他了。咨詢的近期目標基本已經達到,咨詢過程完整。
3、心理測驗評估:
求助者的SAS測驗得分充62分降到了39分,說明焦慮情緒基本消失,求助者的心理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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