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您好,我與我的男朋友交往確定關系于9月10號,他9月5日跟他的前女友提的分手。但是那個女的卻跟我說我男朋友是九月份月底的時候才提的分手。也就是跟我在一起之后,但是我問我男朋友他說是跟那個女的分了手才跟我在一起。他們在一起快三年了。可是期間我男朋友一直想要跟她分手,因為他們知道他們是沒結果的,那個女的有過一個四歲的孩子但是不是我男朋友的,為了我男朋友打過兩次小孩,現在身體上出現問題,咬定了要我男朋友負責任,我男朋友帶她去醫院檢查過很多次,都有拿藥給她治療,但是她一直死咬著不放,也不肯好好治療,提條件是拿一萬三塊錢,要求我男朋友在沒有醫好她之前不能再找。我男朋友沒有同意,前幾天雙方立了字據,協議好過完年病再不好就跟我男朋友沒有任何關系,不會再找他,但是第二天又反悔,還把我照片發到網上罵我小三,不知道這件事情用法律的手段該怎么解決?現在我們在一起了但是我男朋友還和她有金錢的來往,期間那個女的來找過我,我們有過一次談話,我有諷刺過她抓著不放,但是我說的都是事實,現在那女的說我是小三,還把我的照片發到網上去罵我小三。我真的很苦惱。這我該怎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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