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4歲,我未婚先孕,目前五個月了,未領證,男朋友現在要分手也不管孩子了,讓他陪我去做引產手術也不肯去。社區居委會又催我去辦準生證,可我沒結婚證,我可以搬到男朋友家住,讓他負責嗎?
0個擁抱
19條評論
595次閱讀

網友
中大心理咨詢怎么預約
2025-04-05 13:19:33
你好
生下來之前可以要求他負責嗎
我現在家里都不敢住了,居委會的人一直催
他現在見都不肯見
如果我搬過去住算違法嗎
我是想如果不要就讓他陪我一起去醫院打掉,因為我一個人不敢去做引產手術,如果不打,那兩人商量下將來怎么辦。但他就是什么都不管,說跟我沒關系了隨便我怎么辦
報警了警察也管不了我這件事,讓我找婦聯,我找過婦聯,婦聯也只是讓我跟他協商,但他根本就不接我電話,去找他也不肯見面
我孩子還沒生下來,在肚子里才五個月,撫養費是生下來才能訴訟的吧
那我自己搬過去硬住進他家,他是不能動手打我的吧?
我想在他上班時直接找開鎖公司開鎖搬進去住,他家的鑰匙之前也已還給他了
還有律師在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