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4歲,前夫在我的結婚之前借了錢,打了欠條,是在13年借的,那時候我們還沒有結婚,現在離婚了,離婚后我在濟南法院起訴了,也給了法院他的暫住證,可是他現在好像在老家德州,他給法院說,濟南這邊沒有管轄權利,現在法院在審查,好像要移交他老家那邊,可是濟南他的暫住證并沒有失效啊,移交他老家,他老家有勢力,肯定就壓下去了,本來還有一個星期就開庭了,現在也不開了,我不知道怎么辦了
0個擁抱
6條評論
675次閱讀

網友
蘭州哪的心理咨詢好
2025-03-29 20:45:32
謝謝,我這樣的情況該怎么解決?
那我該怎么辦?他的暫住證還在有效期內啊
他在濟南十年了,就是離婚后他才離開的,我也是后期知道的,但是暫住證沒有過期
心理論壇
最新
熱門
懸賞
相關問題
我的
心理咨詢更多
傾訴熱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