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五十多歲,應聘去一家廠做門衛。剛剛進廠的時候入職是跟廠里簽的合同(當時廠里只有一份,沒有給我們保留)一天上班十二個小時,半月轉次班(白班和夜班互換)!現在廠里通知說他們是歸保安公司管必須要和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合理)不簽就說不給上班了!還兩個月發一次工資!請問專家這種情況如果我們不簽保安公司開除我爸爸是不是要付三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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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心理咨詢室屏風背景圖
2025-03-14 13:18:15
你好
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么處理了?
我們怎么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可以通過勞動局來解決嗎?
電話多少了?
謝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