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我77年出生,我19歲爸爸去世,20歲媽媽也離我而去成立了另一個家庭,2000年和認識了不到一個月的家庭還不錯的前妻結婚,第三年有可愛的女兒。隨后的幾年里,我們開始為不著的事就無休止的爭吵…直到吵也懶得吵了,我們在08年協商離婚了,孩子那年六歲,我這邊就我一個人,沒有更好的辦法撫養孩子,我前妻家庭優越,所以讓孩子跟著她媽媽。我們是協商離婚的,我付了女兒到十八歲的撫養費,我和前妻也商量好了,我有去看女兒的權利,可是從離婚后我沒有去看過女兒,一次也沒有,離婚后我打聽過我前妻現在的家庭的鄰居,我女兒一直以為她現在的爸爸是她的親生父親,我想去,可我又怕女兒知道有我這個爸爸。會在她現在的那個家不聽話,特別是現在,她十三歲了,是叛逆期,我怕對她造成負面影響,可是我實在忍不住了,我想去認我的女兒,我現在的妻子也支持我去見女兒,我這樣去認女兒到底對嗎?我可以去嗎?請各位老師_朋友們給我出個注意好嗎?我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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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雞西市哪里有心理咨詢醫生
2025-03-13 22:16:40
有人能幫我嗎
你好
誰能直接回答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