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1歲,本人爸爸已經身亡5年,我有個后母和后母生的兒子弟弟。本人爸爸留下的房屋是沒有房產證和澤基地證明的,只有(本人爺爺)留下的1張建房圖紙(上面有當時街道辦事處的簽名和印章)證明,還有(本人爺爺親筆簽名和簽下這房屋是留給兒子鄧溢添)就是本人爸爸。現在房子快拆遷啦!后母和弟弟不給我回家,我現在想如果拆遷情況下房子的拆遷補償我也要拿回我自己的1份可以嗎?(如果可以我要怎么做?)問題是建房圖紙我后母1直收起來。我手上什么也沒有。早兩年還把戶口遷移到我老公家去啦!求助各位幫忙看看這個可以走法律程序解決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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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蘇州晨怡心理咨詢工作室
2025-03-26 15:38:28
后母是我3歲左右爸爸再娶的。弟弟是我爸和后母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