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我是女方,孩子9歲男方不付生活費,我把孩子的姓氏改成我的了,他就說和孩子沒關系了,其實我們公正的是他同意孩子改姓,并不是沒關系,現(xiàn)在孩子上學,經濟負擔不起想要生活費,男方沒有工作,我也沒有,靠打工生活,想起訴給孩子要點生活費,改判孩子由他撫養(yǎng)我?guī)юB(yǎng),他家出生活費可以么?不出就可以把孩子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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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條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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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廣安心理醫(yī)生電話
2025-03-14 13:18:14
你好
以上就是我的問題。我想問一下我該怎么辦
但是男方覺得他不應該付撫養(yǎng)費
男方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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