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您好,我現在和老公在深圳工作,老家湖南,我們是小學同學。我們兩家家境都是一般般。孩子從出生到1.5歲前都是由我媽媽在幫我帶著,我婆婆在我破腹產三天后就直接通知我他要去照顧兩歲的侄兒了。因為這個,我很傷心,同樣是她的兒媳婦跟孫子,她…………跟老公反應了我的不滿,他是那種一說他媽不好就火的人,嚴格說是愚孝!因此我們在月子里也吵架了。今年我把1.5歲的孩子交給婆婆帶,兩個月前,他帶著兩個小孩來到深圳,由于我們工作是嚴格的五天八小時而她大兒子是工作時間比較自由的,就在他們帶。當初說的來這邊我們每月出500生活費,我認為家婆第一次過來,各種費用都比較高,就給了一千供她自己支配。他來沒多久,我侄子生病了,接著就是我兒子生病,我就把我兒子接到身邊帶了二十來天,我正好找工作也沒什么。可是又過了十來天,我家婆就跟我老公說她要吃干菜了,沒錢用了。我就跟她說,兩兄弟的孩子在一起,用了多少,該出多少,讓她拿個本子記一下,兩兄弟平分。畢竟是作長遠打算,親兄弟明算賬。《在這里我再解釋一下,不是我要分生小氣,我婆婆在深圳照顧我侄子一年多。由于我侄子在農歷12月出生,那年過年她沒回湖南老家過年,在深圳照顧月子里的大兒媳和孫子。我跟老公過年前給她包了兩千的紅包,新年來這邊給她拜年又包了一千,我們當時想家婆在外不易。按照我們那里的習俗,新媳婦(我們新年就領證了)給婆婆拜年,婆婆要給個大紅包的,我不希望她貼錢來湊大紅包。結果她還真好意思,直接回我幾百塊了事!接下來沒多久,她又找理由問我老公借錢,開口要兩千,我很不高興,就問他給她的過年禮金干嘛了,她就一直哭,說她花掉了。我們都是普通打工的,兩千也是不少的數目。所以這次我沒借。可是交流的非常不開心。之后她生日過節啥的也都500的給,雖然我跟老公才出來工資都很低。家婆那時候經常跟他嫂子鬧,經常說沒飯吃,(他大兒子的媳婦在婚前為難他不少,家婆和他大兒子都忌憚她)所以我們平時周末她來訴苦又貼了不少,我跟我老公是先領證年底在老家辦的喜酒,我媽認為是嫁女兒,雖然我爸過世了,但禮金都沒要,還盡力貼我。可家婆在辦婚禮前又找借口跟老公借了兩千,之前說替老公保管了八千塊,在完婚后,又過了一年我問她,她就說那是我們沒結婚她跟他兒子間的往來,可是那時候我們明明領證了!而且是借她兒子的錢!可以一開始就說問她兒子要錢》之前種種我不說了,就說這次她來,五月一號,她一張房租賬單過來400多塊,我老公堅持付她一千,我的意思是,付錢可以,但是之后我要有一個大致數目,我得知道我的錢怎么花的。她平時只是給孩子們買點菜什么的,牛奶尿不濕等都是我們買了寄過去。可是我老公覺得對不起她媽,讓我立刻打錢。我也是嵹了,結果他從自己私房錢里付出去了!我也沒說什么。沒想到,老公從這個月起,我們這邊生活費不給,還不上交工資了!我們開始冷戰,熱戰,現在我也累了,想到了離婚!請各位專家給我支支招!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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