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專家你好:與初戀女友重縫決定兩人重歸于好,但是我們彼此都要放棄現在的家庭。因為女友有過二次不幸的婚姻,我心里很替她難受,一次是丈夫背判,第二任丈夫是不顧家,連自己小孩的一歲生日都沒有一個電話,而且有家暴,在我們未相聚之前就想離婚了。我與現在妻子結婚十年了,有兩個小孩了,去年11月起訴離婚但是法院未判,今年女友起訴離了婚,一個小孩歸她。我們在一起有一年多了相處很融洽可以說是很恩愛,但是最近因為我舍不得自己小孩想要二個小孩,而女友不同意,只要我要一個,要不然三個小孩,如果再生就是四個了壓力大,根本沒有商量余地。她生氣了,我的母親執意要二個孫女并說她幫我們帶小孩子。因為我們現在的經濟條件還不怎么好,所以她讓我決擇,還說氣話讓我回到前妻身邊去。我是很愛她的,心里很難受!該怎么辦?請教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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