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談了個女朋友,我和我妹當初一塊在鄭州做生意,后來虧我的錢沒給我,我把房子要回來了,然后這女朋友讓我把鄭州的房子給賣掉,在老家這再買一套,寫她的名字,然后才肯嫁給我,沒結婚之前我的銀行卡必須她保管!我是二婚,老家這有一套房子了,還沒裝修,她的意思是婚前再買一套就是她的,說怕以后離婚她啥也沒有!她這個樣子我覺得太過分了,家里有房子,然后我又買了一套,還的再給她買一套!我說婚后銀行卡什么我都給她保管都不行,大家幫我分析一下這咋辦!后來我跟她說,如果買了房子嗯公證,離婚過錯方凈身出戶,她也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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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心理咨詢付費和不付費的區別
2025-03-13 17:41:24
你好,
現在的問題是我買的有房子還沒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