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我一個朋友,男生十七歲,因為和女朋友分手或者別的原因,用煙頭燙胳膊,第二次跟女朋友吵架還是什么原因不清楚然后割手腕(真割,去醫院縫了針),第三次,他撿到一只貓,然后他家人不讓養把貓放了,然后他女朋友受不了他也跟他分手,然后又割腕了,還是縫了針。 每次問他原因他就把我們拉黑不理我們,所以我們不知道他到底因為什么原因自殘,這種行為應該算自殘吧?這樣是有心理疾病嘛?讓他家人帶他看一下心理醫生也不去,我們擔心他出什么事就想問問大家,真事沒有一句謊言,麻煩你們分析一下,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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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心理咨詢師要多久
2025-03-25 17: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