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你好,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和我老公結婚后合不來然后商量離婚,當時離婚的時候他們家要求我退還禮金兩萬和用的我這邊的錢共三萬二,當時我想的是盡快把這件事解決了,因為他們老是的我上班的地方來鬧,就同意了退他三萬二,后來因為他私自給我爸爸借了一萬,當時我說就的那三萬二里面扣除,但是他們家不同意,后來就是因為這件事沒離,現(xiàn)在他們又來要我要求離婚,但是也要求我退錢,我一分錢都不想退啊,因為我覺得離婚對我的損失也很大,然后我就說通過法律解決,關鍵的是當時我同意退錢的時候寫了一張欠條給他,因為不寫他們家肯定不會讓我走,內(nèi)容很簡單,就是,本人(全名)欠我老公(全名)三萬二,欠款人我的名字,如果走法律程序,這張欠條屬于有效還是無效呢?法院會不會讓我退他的禮金和用的我這邊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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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08: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