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0歲,我待著的所謂的家是五口人,男主人,女主人,一個年紀比我小三歲的瘋女人,一個年齡最小的冷漠的男孩子,還有一個自卑易被激怒被傷害的我,在我與瘋女人吵架時,我所謂的家人因為瘋女人給他們的錢比我給他們的多,處處幫著她,那個瘋女人吵架想打我被我拉住手,就用腳踢我的肚子,而我所謂的父親,弟弟說她只是表面踢了一下,不疼,呵呵,我月經來了從來不疼,身體健康的人被她踢的捂著肚子疼了幾個小時,那么大的力,我恨,那個瘋女人是所謂的妹妹,這個家里的女主人,因為我知道她出軌的事,從小對我非打即罵,用竹鞭子抽,用棍子打,用耳光抽,吃飯的時候讓我在所有的所謂的家人面前跪在椅子上,冬天把穿的單薄的我關在寒風中,到深夜這個家里的男主人回來,我才進了屋,手流血受傷了很長一道口子還沒結痂,沒有關心,沒有處理,讓我流血洗碗,我恨,我今年20歲,我要去外面的城市生活,永遠不回這里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