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2009年10月在新疆認識,10年6月結婚,一直生活在新疆,11年7月有一男孩,這期間我們經常吵架打架,他脾氣暴躁,罵人是常有的事,還打過我好幾次,對他沒有感情了,但考慮孩子就這么過著,他是山東人我是新疆的,孩子戶籍在山東,現在他回山東一個多月,我帶著孩子在新疆,他走之前我說去把離婚手續辦了,他不去,現在說離婚他要孩子,(過段時間他讓他弟弟帶回去)價值六萬的房子給我,孩子一直是我帶的,我舍不得給他,我要孩子的話只有我一個人帶,他的話他父母可以幫他帶,因為協議離婚必須兩個人都在場,我說我在這邊起訴離婚,他說他在那邊起訴,請問像這種情況孩子跟誰更好?怎樣辦離婚好些?我還有一個想法為了孩子就將就過,怎樣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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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關區滌生心理咨詢中心
2025-03-28 04:53:11

咨詢師胡亞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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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孩子,可以努力爭取,哪怕一個人帶,你仍可以努力,你丈夫的暴力你完全可以起訴,而且也可以得到勝訴,暴力的父親會嚴重影響孩子的心靈成長。為了孩子的將來,你如果要爭取需要努力。
2015-05-21 1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