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概情況吧,我32歲,是個小個體,年收入30萬左右,不好的話也就10萬。我和老婆2012年結的婚,14年有的寶寶。我和老婆網戀、異地戀。我江蘇的常年在外工作,老婆是武漢人,結婚后就在岳母家。相處久了慢慢發現老婆花錢大手大腳,吃穿用都是進口,我以往一月給一萬的錢,一年下來,分文不剩,還欠錢。兒子出生后,就更厲害了,我算了家庭開銷,每月一萬五才夠。我自己實在扛不住了,老婆一直在岳母家,他們給兒子所有消費都是高檔的奢侈品,最后混到借錢消費,跟我吵要我還錢,我心不甘,憑什么你們強制消費 要我買單。我疼兒子也得憑我的能力吧,已經超出我的能力了,我能怎么辦?老岳母說了,他們為了兒子借的錢我必須還,不還就給兒子改姓,什么都沒我的。我覺得莫名其妙,我又不貪圖你一分錢,我為什么必須當提款機?唉,籠統就是這個意思,我不知道該不該離婚。來個熱心的老師,我再從頭到尾細細敘述,求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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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2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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