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廣州好像因有行政命令說四十公斤以上的電動車禁行; 所以半月前我的電動車被交警強行扣押,還指鹿為馬說我電動車是摩托車; 他們給的違法行為是:沒上牌、沒保險、沒戴頭盔、還懷疑我有盜搶嫌疑; 今天帶了買車的收據去處理(因為他們告知我半月后帶購車發票或收據去處理的); 可到那里后他們又要我自己寫一份上述違法行為資料,這不是在變相逼我承認我的電動車就是摩托車和盜搶來的嗎!本來就覺得生活一片黑暗,他們這不是在逼我去跟他們拼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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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注冊心理咨詢師和國際
2025-03-27 08:39:30
此刻的心好涼、好痛,我在想,他們不讓我活,我也要去拉他一兩個來墊背。
我也想過去他們的上級檢舉他們,可我怕他們官官相護;也想過請律師幫忙處理,到問了下最少都要五六千;現在只想說:這樣玩我們老百姓是玩不過他們那些拿國家工資的人的。
我要是安他們的要求承認了違法、搶盜罪行,那他們就有可能會“理所應當”的拘留和罰我款,拘留滿放出來車就歸他們,我這么清白的一個人,這一生可就得背個曾經有搶盜罪行的過一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