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糾紛,老人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母親比父親去世十年早,那時候沒寫遺囑,去年老父親去世,留有一套房子,寫有遺囑給小兒子,但是父母親一直都是幾個兒子共同照顧,有病住院大家輪流照顧,雖然父母跟小兒子一起住,但是父母的喪葬,和公墓錢是大家平均拿出的,母親擁有的那份并沒有明確給小兒子,現在如果小兒子要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他能過戶嗎?其他子女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呢?請律師老師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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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濱海新區心理咨詢師三級考試報名
2025-03-25 14:02:10
你好 張律師
現在遺囑在小兒子手里
他一點都不愿意給大家補償
還有父親的工資,父親是老干部退休工資比較高,每個月有4000多,20多年來都掌握而且父親看病也是實報實銷的,現在是這部分錢
他也不愿意拿出來,其人他子女有主張的權利嗎?
一般來說是不是拿遺囑就可以過戶房子了,那像類似于這種情況,我們很擔心他會把房子過戶
有沒有限定他過戶的政策呢?
噢 謝謝
謝謝
他如果去過戶的時候房產過戶單位會有制度阻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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