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我爸爸因工廠倒閉,老板給了他5000塊安置費(解散費),但我爸爸從07年在他名下工作,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出依法支付工資、保險等款項外,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工作年限計算,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計算標準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等)。但那老板說他沒錢,說什么開工廠什么都是貸款的,請問,這種情況我們應該走司法途徑來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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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心理咨詢師報考多少
2025-03-29 15:54:38
還沒,明天最后一天,我爸明天工作結束就給我爸5000塊,后來我們想想不太對,工作這么久才5000,請問我們如果打官司勝訴大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