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為擔保人,欠債人跑了,我們是一定要幫他還錢嗎?還是說過了六個月,欠債人和我們沒有聯系,我們的責任就可以免了?如果要把欠債人找出來了,我們是不是就可以沒責任了?可以向公安局報案發尋人啟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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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心理咨詢室靠譜嗎
2025-03-13 19:53:59
您好
我們一定有義務還嗎?不是說過了六個月就沒事了嗎?
可不是說過了六個月就沒事了嗎?
我們和債權人開過一次庭了,對方找了偽證,我們輸了
上訴需要證據,什么樣的證據算是鐵證呢?
如果把欠債人找到,我們是不是就不用承擔還款義務了?那我們可以去公安局報案發尋人啟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