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7歲,養父母養了我17年,親生父母從來沒找過我一次,現在我認回了,我還得還回他們的生育之恩嗎?還是還回養父母的養育之恩得了?這也叫考順了。只顧養父母,不顧親生父母了,也叫不過分,叫孝順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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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無為心理咨詢
2025-03-13 17: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