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1歲,今天和老公去醫院把殘疾證辦下來了,一年看病吃藥不花錢(藥給發剩下不夠買藥給報銷慢性病報銷)。另外兩項補貼一年下來給兩千補貼。太原主治大夫不給辦說我不定期復查復診他沒法給開證明。唉全是老公不讓我去復查不定期復查惹的,后來在戶口所在地銀川辦下來。他每次不長記性,不定期復查,說去開藥不是看病去,說大夫讓你死你明天就死就這種話真是氣死人。停藥一次復發不行還給我減藥。一個家庭三觀不正是很可怕的。
6個擁抱
19條評論
483次閱讀

網友
語音通話心理咨詢
2025-03-13 17:59:20
兩千補貼我自己用它去太原每次復查,一年定期復查六次跑一次四百吃喝路費估計夠了
我這樣計劃的
依靠別人不如靠自己
自己的命自己重視
他們說一年四個季度復查四次一般
那我一次有四百路上吃喝都夠了,一年兩千塊錢補貼足夠我跑太原看病了
買藥老公醫療卡在太原能買還有當地也給發自己只買少部分還能下來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