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今天我媽媽發現我對象給我買的金手鐲不見了,就罵我,我沒什么可說的,東西不見了沒有任何被偷的痕跡,我媽媽說是我拿去給別人去了有人威脅我,然后我選擇了報警,警察也說是我偷的給我爸媽說只要他們放手讓他去做,會有辦法讓我承認東西說我拿去給別人的,還說讓我坐牢,我不知說了多少句我沒有拿給別人,他們都不相信,我不想在活的這么委屈了,也不想天天被侮辱過日子,我想跳樓我不想在被冤枉我只是個普普通通的小女孩,經不起這樣再也活不下去了也沒有勇氣再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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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平山心理咨詢
2025-03-25 22:06:53
原因就是東西是我的,我收的不見了我賣了或者是被人威脅拿走了
我是無比的冤枉

咨詢師溫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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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平時父母也是這樣的不信任你嗎?對象給你買的手鐲屬于贈予給你,你有處分權,警察不能說是你偷的。那么這手鐲到底去哪兒了,你們都不清楚是嗎?
2017-06-28 13:10:26
我媽媽說我跟別人開房倒貼了逼被操爛了多少次,這么跟我說話,我真的不知道說什么,警察永遠聽我媽媽說的話,試問我跟受冤枉的永遠是我一個人。我再怎么受侮辱再怎么受委屈,他們也不會打消我偷手鐲的念頭。這一輩子我也是過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