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追求精神、情感的滿足,是夫妻之間共同的基本需求。但由于男女兩性在認知、思維及行為方式上的差異,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從而使這一需求有可能很難得以滿足,一是不了解配偶真正的需求,或對配偶的心理需求根本就是一無所知,即使雙方都付出了愛,但這種愛可能是配偶不需要的;二是來自生活和事業的壓力,雙方平日忙于工作,彼此缺乏交流,感情逐漸疏遠,最終感到陌生;三是一方事業發展,漠視對配偶的呵護造成另一方孤獨感強烈。 假如有這種情況出現是不是一定要選擇用離婚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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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北京哪兒有靠譜兒心理醫生
2025-03-29 07:15:23
你好有孩子的
我不贊成離婚,因為沒有到哪個程度
5個月
你好
其實我很愛我的老婆,只是因為現在各方面壓力大,沒有全部用到心,沒有滿足他的需求,比如一個溫暖的擁抱,一杯水等。我是已平常的心態來對代,沒有過分去捧,奉承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