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4歲,請問一下,我跟老公吵架非常嚴重,老公動手打了我很嚴重,原因也有我的錯,是因為給他壓力太大,說話小看他沒有達到我的要求,已經報過警。現在自己找房分居已經兩周了。今天跟他剛談解決方法,互相給對方機會,但是我是不是應該再等等回去,因為現在有點怕安全問題或再吵,是不是要給自己和對方一個改變自己的時間再見面比較合適呢?要多長時間比較合適?另外我現在也在找新的工作,后天也要去面試,如果面試通過可能還要準備在公司附近租房,可能就不回去跟他住,因為離公司非常的遠,不過這個還要等面試結果而有結論要在哪住的。其實我很想從新交往像當初認識時候,不知道可不可以這么做?先分居交往,要不要他知道我現在所住的地方,我很糾結,求求各位專家和在線的朋友們提出您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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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03:31:02
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