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7歲,本人今年27歲了,和前女友談了將近4年,本來雙方家人訂于今年2月1日訂婚的。可是她卻離開了我。我和她4年間分分合合3.4次。每一次都是她提出來,每一次都是不可挽回了,但每次都和好了。我對她可謂是百依百順,關愛備至。所有人包括她她朋友家人都看得出來。這次她懷孕了,說要這個孩子,我就叫她注意各方面,她也很開心。但幾天以后就給我提分手了,而且要打孩子,問什么原因,她不說。但我知道,她家里提的彩禮是12萬8。我們家提出8萬8。我有車有房,雖然房子不大車子不好。但我還要還貸款,如果可能的話彩禮費都是貸款的。新房都是按照她喜歡的設計的,現在就差家電了,可再也沒有后續了。我想問下各位,我很愛她,我忘不了她,走到哪里都有和她的回憶。我好難受,我該怎么辦?她把我所能聯系到她的方式都刪除了拖黑了。但我還是很想她,也許她也有了新男朋友了。各位開導開導我,感覺自己要瘋了這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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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第三軍醫大學的心理咨詢
2025-03-29 02:20:20
然后呢?
都有
怎么才算活好自己?但我現在很想她又怎么辦?
怎么不能要?與錢有關系我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