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6歲,跟前夫結婚3年左右,有一個女兒,14年6月結的婚,16年11月,我們正式離婚了,在結完婚我就懷孕了沒上班,直到帶女兒一歲斷奶,我和朋友開了個工作室,雖然掙得不是特別多,但最起碼的家用我和女兒的吃喝拉撒家用全都能包住,在我懷孕帶孩子的期間他還給我生活費,直到我上班了完全就不給了,有時給,過不了一個星期說自己公司緊張又給要回去,有時候甚至我還倒貼幾千,在16年8月讓我發現他在外邊有別人,我很是氣憤,最后為了孩子沒離,直到11月我覺得他無所謂對這個家庭,所以選擇離婚,在我們離婚期間因為有孩子也沒能斷了聯系,孩子一直都是我帶,他從來都沒有操過心,從16年5月到12月最后我知道他在外邊借了將近7、80的外債,他跑了,跑到一個大家都不認識他的城市,我們還是一直有聯系,每次他都是沒錢的時候來找我,我也比較心軟,每次他要只要我有,多少也會給一些,我現在很糾結,我和他這種關系到底是什么,離了跟沒離一樣,反而人家更自在,家想回就回,不想回就不回,他說他以后會報答我,我是不信,可我老是看在他是孩他爸的份上一直和他保持有聯系,我就是想知道這樣的男人值不值得我這樣為他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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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心理咨詢目光注視
2025-03-15 15:36:16
你好,
很高興認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