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冷靜下來:碰到配偶有外遇時難免會天旋地轉腸斷心裂苦不堪言。在這種情況中最容易使原配喪失理智,仿佛無頭蒼蠅亂穿。事實上,最重要的是先冷靜下來,分析一下到底事情是如何發生的,他們兩個人的關系有多嚴重彼此之間的吸引力如何等等。
2.一哭二鬧三上吊不一定有用,反而是配偶與你越來越疏遠。若是哭能使你的配偶愧疚,當然不妨用哭取勝。問題是哭多了不僅沒有實際效果,而且會產生反作用吵鬧經常會使配偶心煩。受不倆盤,更不愿回家,所以效果不佳。至于上吊,就算你不幸撒手西歸,最高興的還是情敵,所以千萬別采取此下策。
3.千萬不要輕言放棄婚姻或有成人之美的打算。不要忘了,婚姻若是放棄,日后最不幸的不是配偶,而是你自己。輕言離婚,受害最大的是無辜的小孩,并且你日后會有數不盡的唏噓與寂寞,強調決不放棄婚姻,不僅讓自己有更大的空間去努力,,而且讓第三者知道他們前途比較沒有希望。因為他們日后不能結婚,也可能成為他們爭吵的因素。
4.不要到處哭訴。一般最常見的是原配到處指責配偶的不是,不僅跟父母訴苦,也想鄰居陳述,甚至到配偶的上司那里去告狀,頗有勢不兩立的決心。問題是在這種撕破臉皮的狀態下,只有使配偶更沒有臉見人,更沒有臺階下,回頭的機會相對的減少了。
5.以退為進,學習包容寬恕,可能反使配偶更容易回頭。夫妻爭吵階段中,原配得理不饒人,直說配偶不是時,促使配偶增加了“犯罪感”。這種犯罪感在無法排除時,外遇者容易有“一不做二不休,反正大家鬧開了,我也沒有什么可保留的”這種心態,兩人關系愈來愈遠。相反的,包容,寬恕,忍耐則較能使配偶有“愧疚感”,深覺對不起你,不敢再傷害你,這些方法則是吸力,雖然在苦不堪言的狀態時,原配很難達到這些理想,但為顧全大局,朝這個方向努力是上策。
6.不要有報復行為。為了懲罰配偶有外遇,自己也去尋找外遇來報復對方,這是外遇問題的處理中最愚蠢的行為。不僅問題不能解決,兩人關系更加惡化,受害者必然增多,而且原配的權益(如贍養費,子女生活費,甚至于在道德面前的“地位”)完全消失且落人話柄,當事人千萬不可一試。
7,.不要在孩子面前爭吵。孩子是最無辜的受害者,在爭吵過程中,夫妻兩人最常見的現象就是用物質利益來收買孩子,希望孩子站到他那邊;另一個普遍現象是揭發配偶的缺點,好讓孩子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此一來,孩子不但學會了要挾大人以取得物質利益,心理上也會有兩邊受包抄的感覺,最嚴重的后果還會造成孩子的困惑,自卑以及無所是從,造成孩子心理不平衡。所以夫妻之間的爭執,尤其外遇問題因該避免孩子介入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