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有時總是會遇到讓你不知所措的難題,這時如果有個好幫手,往往會讓你事半功倍。
上個周末,我來到某百貨商場自選區,挎著包包轉了一圈,沒找到自己滿意的商品,晃蕩著就出來了。我剛走出商場大門,就措不及防地被兩名工作人員攔住,問我:“小姐是不是在超市拿了什么東西但是忘了付錢?”我肯定地說:“沒有”,兩名工作人員不罷休,繼續問:“到底有沒有拿?”我很大聲并且很生氣地說:“沒拿。”這時周圍已經有很多人在圍觀,我很尷尬,覺得很沒有面子,臉也脹得通紅。商場工作人員見我執意說沒拿東西,就拖著我的手將我帶到柜臺前,指著收款臺后墻上貼的告示說:“我們有權檢查你們的包。”該告示寫的是:“收銀員受商場指示,有權在收銀處檢查帶進自選超市區的包、袋,請顧客協助將包、袋打開檢查。”
此時我感到非常氣憤,覺得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所以拒絕打開背包接受檢查。于是,商場工作人員又將我帶到商場辦公室要求檢查,我無奈,只好打開包讓他們檢查,經檢查,并沒查出什么東西。我以為事情到此為止了,沒想到還有更過分的,商場王作人員又要求我解開大衣扣、取下帽子進行搜身檢查,我真的是又委屈又氣,又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提出見負責人的要求,兩名商場工作人員中一人只好去叫負責人,另外一人站在辦公室門外,此時我真想有個“救兵”啊!突然,我想起了前幾天安裝的一款手機軟件“給力專家”,說是用戶可以隨時實地尋求法律等咨詢服務,我像是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立馬啟動了軟件,搜索并找到了趙律師,隨即撥通電話進行咨詢, 我把事情簡述完后,趙律師很肯定地說:“商場根據“告示”對你進行盤問搜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法律從未賦予商場工作人員有盤問顧客和檢查顧客財物的權利,檢查權由國家法定機關依法行使,所以,商場的這種告示是不合法的,因而是無效的。另外商場工作人員懷疑你偷拿了商場的貨物, 在公共場合對你進行盤問,這種問話的貶意是明顯的,對周圍顧客產生的影響是:你是一個有問題的人,很可能偷了東西。所以,商場工作人員的攔截盤問,實際損害了你的名譽。你有權起訴百貨商場侵害了你的名譽權,要求商場承認錯誤,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全程只花了幾分鐘時間,有了專業律師的建議,掛斷電話后,我心里多了一份底氣,負責人來見我的時候,我義正言辭地把給力專家律師說的建議跟負責人說了,并且說一定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負責人聽我說完后,也就沒有理由爭辯,主動承認了錯誤并跟我道歉了,還要求那兩名商場工作人員也向我道歉。
經過這件事后,我深深地認識到:在自己的權益面前,絕不能妥協;同時,找到一個好幫手也是非常重要的,他可以出謀劃策,幫助你解決生活中的困難。“給力專家”就是這樣一個生活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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